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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吞

生吞

  • 状态:已完结
  • 分类:都市异能
  • 作者:郑执
  • 来源:掌阅
  • 更新时间:2020-09-11 16:45
生吞

简介:喜欢《生吞》这本小说的绝对不容错过!生吞小说讲述的是冯国金黄姝的故事,冯雪娇后来说的话,我接收得有些跳跃:黄姝的妈妈以前是音乐附中的声乐老师,离婚有些年头了,自己带着黄姝过,后来受坏人教唆,接触了法×功,很快走火入魔,没多久警察上门来抓她,她已经被坏人带着逃跑了,撇下黄姝一个人,黄姝现在住在她舅舅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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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节选

冯国金想给杨晓玲打个电话,看表都快十二点了,算了。最后发了条短信,说自己今晚住队里,不用等他,门记得反锁。还嘱咐杨晓玲明天一早给娇娇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,不要再赖在同学家了,最好杨晓玲亲自去接一趟,到家了给他报个平安。

等了两天半,法医带着尸检报告一起到队里开会。大队长曹猛亲自主持。

此前两天的会上,基本没什么实质内容,没有尸检报告,就只能小范围汇总一下现场勘查的信息,简单推论,其他的做不了太多,小邓带人回到33号楼里做了一遍基本排查,没任何收获。还在住的钉子户只剩七家,四家都是老头儿老太太,三家是夫妻,基本可以排除嫌疑。剩下两栋楼所有的“鬼”加在一起,不下三十号,不是捡破烂儿的孤寡老人,就是疯子、乞丐、流浪汉,一半没有身份证,连自己名字都叫不上来,流动性又大,基本信息虽然掌握了,感觉没什么用。唯独那个穿皮夹克的没见着,但小邓的直觉又上来了,断定跟皮夹克没关系。冯国金在会上把之前跟小邓说过的推论又大概说了一下,但还是没提女孩身份的事。曹队听了没说什么,只宣布该案由冯国金主抓,其他可调派人手全力配合——曹队特意强调这点,是因为人手确实紧张,一年前的黑社会案进入白热化,上面来人督战,集中力量打黑,队里至少一半同事在跟,动不动就跑外地抓人。曹队补充说,国金啊,这个案子不简单,时间上可能有点压力,那天晚上在现场偷偷混进去那俩记者,不知道哪家报社的,怕他们瞎写影响咱们工作,我事先跟几家报社领导打了一圈儿招呼,但不敢保证会不会出啥幺蛾子。另外我说一句,每次去现场总有记者跟着,咱们队里肯定有人给报信儿,是不是靠这个赚钱呢?最好别被我逮到,自己想想后果。

后面的话,冯国金走神儿了没听进去。他脑子里想的是,如今这起案子,是否就是他十五年前刚当警察那会儿,老丈人杨树森曾说到的,命定给自己的那宗大案?

第二次紧急会议由冯国金主持,曹猛坐听。法医宣读尸检报告,照片在长桌上传阅。基本都跟现场观察到的一样,没有太多新发现。首先有一个最大难题,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比较难确定。一般情况下,死亡时间可依据尸斑的深浅大小和尸体僵硬程度准确判断,但是极度低温状况可延缓尸斑跟尸僵的形成速度,判断误差较大。也就是说,尸体被扔在坑里具体多久了暂时无法知晓。法医说暂时,不是没有办法,但还需要时间,以前就有个案例是夏天尸体腐烂过度,最后法医靠尸体身上蛆虫的生长速度倒推出了死亡时间,误差不超过一小时。可是天冷不一样,冷比热难。其次是死因,尸体颈部有成片出血点,疑似窒息死亡。说疑似,是因为在胃部还发现有残留的农药成分,也存在中毒身亡的可能,至于窒息和毒发到底哪个在先,也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检测。另外,双手手腕均有疑似勒痕,不过淤紫基本消退,应该是在死前曾被绳索或手铐缚住所致。最后,阴道内部发现损伤,基本可以确定死前曾遭到性侵,阴道内提取成分中未发现精液,因此有两种可能,一种是凶手并未在阴道内射精,另一种是被害人死亡已超过72小时,精液成分无法检测出。不过尸体大腿内侧发现有精斑,但因为在露天下长时间暴露,还曾被雪覆盖,精斑被冲淡,从中可提取到的DNA剂量是比微量更小的单位,痕量,以现有技术,提取数据尚无法用作比对。

听到一半,小邓低头嘀咕了一句说,这不等于啥有用的都没有?冯国金瞟了小邓一眼,他没发觉。报告的女法医听见了,白了一眼说,你能等人把话说完吗?她继续:右边锁骨上的创伤,可确定是由钩状利器造成,而且,在创伤表面凝固的血液中,不止有人血。冯国金瞪大了眼睛,什么意思?女法医停顿说,还有,猪血。在场所有人除了法医,均抬头一愣。冯国金打了三次火机才点燃手中的烟,低声说,请继续。女法医说,人血属于两个人,一个是被害人自己的,另一个根据DNA显示是男性血液,极有可能属于凶手。另外,腹部的图案可判断是由刀片划割所致。最后,尸体背部存在大面积擦挫伤,均为同一方向,伤口表面跟脑后区域的毛发中均夹杂红色粉末状异物,经检测,是建筑用的砖头。以上报告完毕。女法医坐下前,特意看看小邓说,这次只能算初步报告,因为队里要得急,再多两天时间,还能出一份更准确的报告。

冯国金瞄了一眼鉴定报告上的签名,女法医名字叫施圆。应该是刚调来不久,以前没见过。

小邓终于提起兴致,跟冯国金使眼色,一副沉不住气的样子,冯国金知道他什么意思。后背跟脑后发现擦挫伤跟砖头粉末,说明冯国金最初的推断至少对了一项:尸体确实在砖头遍布的地上经历了一段路程的拖拽,伤口同一方向,即不存在挣扎迹象,说明被拖拽时被害人已经死亡——大坑确实只是抛尸现场,不是奸杀现场。冯国金判断对了,他不知道该不该学小邓那样兴奋。

照片重新传回到冯国金手中,小邓坐在他身边,迫不及待地指着腹部那张奇怪图案,自问自答说,冯队,你看这个图案像什么?我觉得像肯德基的圣代。冯国金没理他,因为他正盯着另一张照片看——被害人脸部正面特写。如今他终于可以确认,女孩就是黄姝。

散会。

冯国金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前,注视着不远处的市府大路上,几名正在扫雪的清洁工。他们都身着亮橙色工作服,背后一道反光条仿佛是他们脆弱生命的最后一道保障。前不久刚有一名女清洁工在夜里扫雪时被酒驾的司机撞死。腾空到落地不足半秒钟,比流星划过还快。一堆堆雪包拱立在街边,像一座座白色的坟头,冯国金脑子里在想,这里面哪座属于女清洁工,哪座又属于黄姝?北方午后的阳光,被残雪覆盖的地表反射得更为晃眼。冯国金有些眩晕。这一刻他终于敢相信,这个案子,就是他等了十五年的那个。

他的心,拔凉拔凉的。

冯雪娇小时候长得不算太好看,鼻梁还有点塌。初高中六年,育英校规强制女生剃短发,哪个鬓角敢过耳就扣班主任工资,冯雪娇自然也沦为假小子一员,看着还不如小时候呢。大学毕业三年没见,重逢之际,鼻子不塌了,冯雪娇坚称是自己长开的,反正我是不信。她肯定不知道,小时候我短暂地暗恋过她,就因为她那个塌塌的小鼻子,有种特殊的亲近感。她鼻子右边靠近脸颊的位置长了一颗小黑痣,也曾是我珍视过的标记,可惜多年后也消失不见了,大概冯雪娇也成长为一个迷信的大人,偷偷给点了吧——老人管那叫泪痦,说长泪痦的女孩子命苦。二十多岁的冯雪娇,头发留长了,身材曲线也更婀娜了,总之在大众审美里是白天鹅了。但在我眼中,那个丑小鸭仍在她身体里。

我在青春期时有一个重大发现,自觉很神奇:每个半美不丑的女孩子,当她开始整天黏在一个真正的美女身边,自己也会逐渐朝美的趋向生长。仿佛美女是一种可以诱发基因进化的活体酵母。这个发现就是来自冯雪娇身上。但冯雪娇是那个被发酵的,酵母是一个叫黄姝的女孩。两人成为朋友后,我开始能见到冯雪娇眼中偶尔流露出的自卑。随之有了另一个重大发现:人心底的自卑但凡被放出来过一次,这辈子就跟定你了。冯雪娇骨子里的自信跟自卑,都是黄姝替她发酵出来的。

1999年秋天,黄姝转学进入和平一小,插班到我们班,已经是六年级了。假如我的记忆没出差错,应该是刚开学,初秋,午睡时窗户尚被允许开启一道宽缝,让风进来。当时我们刚换了新一任校长,外号西瓜太郎,以前是体育老师,抓教学不擅长,但热衷监督孩子们长身体,上台后颁布的第一条新政是强迫全校同学午睡,吃完午饭后都要趴在课桌上不许动,他本人亲率体育组老师巡逻检查。黄姝走进教室的一刻,正是广播里响起起床钢琴曲的瞬间。昏昏沉沉的我,以为自己已经从被压迫的梦境中清醒,然而很快发觉自己竟掉入了另一个梦境,这个梦显然要美好更多——因为全班其他男生随之鱼贯而入,我私人的梦被集体性骚动给搅黄了。

我原以为,她是属于我一个人的。到头来,我也不过是个普通观众。

我有一度用语言无法阐释清楚那一瞬间的失落,直到多年以后才幡然醒悟,那一刻的她跟这个世上一切美丽的事物并无两样,被世人分享才是造物主赋予她的使命,既似遥不可及,又能轻易染指。假如当年的我天赋异禀,拥有足够智慧懂得这个简单道理,我一定会选择无视她。因为无视是逃避痛苦的最好方法,后来的许多年里,我都是如此面对人生中那些险些要我命的痛苦的。

黄姝孤零零地站在讲台靠近门的一侧,来回甩动的马尾像一柄无声的钟摆,提醒所有不安的目光,时间并没有静止。假如不是我的角度刚好能瞥到他的“父亲”站在门外,兴许我会跟别的男同学一样,宁愿相信她是一个新来的年轻女老师,教音乐或者教美术的,因为教这两个科目的女老师比较容易长得好看。没过多久,大家都知道了,黄姝上小学前一直在戏校学京剧,耽搁了一年半,文化课落下不少,等于蹲了两级,同班同学普遍是1987年出生,她是1985年三月份的生日,比我们班年纪最小的男生秦理大了三岁。但是在容貌上与我们相比,差距远不止两三岁。时年十四岁的黄姝,身高已有一米六八,身材不输我从小到大见识过的任何一名曾使我脸烧心跳的成年女性。声音也告别了小女孩的童声。她喜欢唱歌跳舞,最喜欢的女明星是钟楚红。当时我不知道钟楚红是谁,我猜应该是个大美人。但我唯一知道的是,她将成为这个班的祸水。别小瞧一个十二岁的男孩,该懂的他们都懂了,很多大人坚信他们不该做的,也都做了。挺讽刺的,人这一辈子,唯一逆生长的东西就是胆量——青春期第三个发现。

班主任老范儿走进来时,表情很凝重,好像刚刚听闻过什么噩耗。皱眉听完黄姝简短的自我介绍,老范儿安排她坐在最后一排,跟我们班最高的大傻个子胡开智同桌。胡开智狠抽了两下常年挂在嘴角上方的青鼻涕,环视一周,仿佛在向其他男同学宣示自己对黄姝的主权,活脱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。我发誓,那是我人生截至目前见到过的最丑陋的画面。全班同学目送着黄姝朝胡开智走去,有如目送刘胡兰赴刑场。我当时的同桌正是冯雪娇,刚上六年级的她个子还没蹿得太离谱,跟我同坐第三排,第三排对男生来说还不算太丢脸,坐前两排的男生就常被嘲笑了——除了秦理,因为在老师跟同学的眼里,他就是个小豆包,没长开,一辈子坐第一排都不稀奇。黄姝从我身边经过时,冯雪娇突然凑过来对我说,闻到了吗?我说,什么?冯雪娇说,新来的女生,喷香水了。我使劲儿嗅了嗅,是挺香的。冯雪娇又说,真难闻,她怎么可以喷香水?老师不管吗?冯雪娇磨叽起来像小脚老太太,也是从那一刻起,我对她的塌鼻子和那颗小黑痣突然再也没有兴趣了——对冯雪娇为期三个半月的暗恋在那一瞬间正式结束了。我长大了。我恨不能拉起黄姝,请她把整间教室走遍,让每一个角落都被她的味道晕染。她坐在我的斜后方,跟一个连在她身边喘气都不配的又丑又脏的家伙坐在一起。假如我的每一天无法看她更多眼,至少能让她的味道陪着我在午后入眠。

难怪。难怪我在午睡时做了那个奇怪的梦,梦里有一道不祥的异光炸裂,像白色的烟花。醒来时,我的两腿间有什么东西也跟着苏醒,被书桌膛压迫得硬生生疼。直到黄姝的味道从我身旁掠过的那一刻,才终于醒悟:我和我身体里的一切,早早为那个多事之秋的午后准备好了。

直到黄姝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第四年,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,我都没有真正牵过一次她的手。当时的我并无法意识到,这将会成为我今生最遗憾的事。我没有能力预知,自己在成年后还会爱上别人,效仿大家娶妻生子,过上世人眼中平凡且稳妥的常俗日子,然后在某个祥和的夜晚,突然在某一瞬间,从熟睡的妻子身旁惊醒,盯着卧室角落里令人恍惚的黑暗,对那个久远前的自己说,你居然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——

她可是你这一生爱上的第一个人。

2015年3月18日,结婚前,我最后一次回到老家。那晚我跟高磊都喝瘫了。天快亮时,高磊拉着我上了一辆出租车,路上停车我吐了几次,自己用手抠出来。下车又走了半天,才发现他带我来的是医科大学操场。初中前两年,我俩几乎每个中午都来这儿踢球,后来一度以之为五人组最主要的活动据点,如今竟长满半米多高的野草。自从医科大学的本部搬往市郊的新校区,学生走了,这里就被荒废了,自那以后我也再没有来过。高磊指着土操场的西南角,那块熟悉的铁皮盖仍旧躺在原地,锈迹斑斑,被杂草包围。高磊问我,还记得吗?我说,当然,地下的防空洞,一直通到和平一小和育英初中,咱们都下去过。高磊摇头说,你记错了,你我跟冯雪娇,咱们仨都没下去,只有黄姝和秦理下去了。我使劲儿回忆,说,不对,我肯定下去了,这些年做梦还总能梦见里面有多黑,第一层台阶一共三十八阶,我数得清清楚楚,不可能错。高磊说,咱们仨,走到第二层就掉头上来了。真正走到底的,只有黄姝跟秦理。

黄姝不爱说话,但谁搭话她都冲你笑,包括她那傻同桌胡开智。搭话的基本都是男生,撩闲为主,可是很奇怪,最浑的那个也不敢去拽她的马尾辫,仿佛她能够不怒自威。女生反而敬而远之,甚至没有一个女生主动邀请过她一起上厕所。冯雪娇私下里跟我说,看到没有?被孤立了。我纳闷儿,为什么要孤立人家?冯雪娇答不上来,拧着脑袋说,腰板挺那么直,一看就不合群。我说,你们孤立人家,还嫌人家不合群?笑死人了。冯雪娇悄声说,我跟你说个秘密,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。冯雪娇每次这么说话的时候,都特别招人烦。我不耐烦,说,你不说我踢球去了。冯雪娇说,咱班有人的家长来找老范儿,想让他把黄姝给调走。我问,调走?调哪儿去?冯雪娇说,调到别的班去啊。我说,凭什么?冯雪娇压低了声说,你可千万千万要保密。我急了,有完没完?冯雪娇说,因为,她妈妈是精神病,精神病会传染,怕她传染给咱班同学。我说,冯雪娇,你是傻逼吗?你听谁说的精神病会传染!冯雪娇惊叫,王頔你骂我!我告老师去!

冯雪娇哭起来很吓人,埋着头号,尖响从胳膊缝里往外钻。其实我也不敢怎么欺负他,同学们都知道他爸是警察,我见过一次,长得挺瘆人。我怕冯雪娇喊她爸爸来揍我,跟她说了句对不起。她哭了没一会儿,可能累了,重新坐直身子不理我,夺过我的铅笔盒倒了个底朝天,挨个儿把每根自动铅笔的笔芯都抽出戳折,每支钢笔尖戳弯。我不明白她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,我猜可能她知道了我爸妈当时都已经下岗,求他们重新给我买一盒笔我可能会挨揍。就在此时,老范儿突然走进教室,可以说是蹿进来的,吓了所有同学一跳,冯雪娇也不哭了。关键是,那堂不是他的课,是生理与卫生,而且他的脸色比黄姝转学来那天还难看。老范儿是他的外号,听说是家长给起的。因为他来小学教语文之前,在大北监狱当过三年狱警,看过“老犯儿”。至于一个狱警如何摇身一变成了小学语文老师,没人知道,但他埋汰人时有句口头禅,“学好去北大,学坏去大北”,无意中证实了关于自己身世的传言。总之这外号起得既无创意又不贴切,不如我给新校长起的好玩——西瓜太郎。因为校长个子矮还秃顶,秃得特别整齐,脑瓜顶中央像被人用圆规划了一块再给整个抠掉了,跟文具盒上那个日本卡通形象一模一样。这个外号很快就在学校被传开了,直到我毕业他都一直在想把给他起外号的人给揪出来。至于老范儿,我不太欣赏他的外号,因为我作文写得好,他对我一直不赖,可是不跟着同学一起叫,又显得不太合群。还是合群好,合群安全。

老范儿站在讲台上,用领导人讲话的口吻说,同学们,咱班最近有人在传一些流言蜚语,是关于其他同学的,我觉得这样很不高尚,以前老师跟大家讲过什么?道听途说,以讹传讹,不是君子所为。君子坦荡荡,小人长戚戚。班风不正,何以正个人?所以,从今往后我不想再听到任何同学在班级内散布谣言,以前传过的,既往不咎,如若再犯,严惩不贷。记住,我的班级,是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,绝不允许任何人被诋毁,更不允许任何人搅浑水,听懂了没有!

别人听没听懂我不知道,冯雪娇肯定是听懂了,她把最后那点眼泪瓣都给抹净了,生怕老范儿知道她被我骂过,因为我刚刚被老范儿归入了正义之师。同学们在底下交头接耳,我刚想高兴,老范儿却又疾步走下讲台,此时我才发现门口一直有个男人守着他,就是半个月前送黄姝来的那个男人。男人在门口跟老范儿交涉了几句,老范儿又折回教室里,这回是低着头,眼睛也不抬地说,黄姝,你出来一下。教室里再次乱作一团。从我身边飘过的,还是那阵熟悉的香味,我隐约听见了香味的主人在抽泣。连她的抽泣声都那么好听。

很快全班都知道了,那个男人不是黄姝的爸爸,是个警察。这次不是谣言,散布之快,可见老范儿那一番义正词严并没能对人性造成任何积极改观,起码对未成年的人性如此。这一回轮到我求冯雪娇了,我说,你爸是警察,肯定知道怎么回事吧?冯雪娇说,你还敢骂我吗?我说,不骂了,黄姝到底怎么了,警察为什么要来找她?冯雪娇说,她妈妈真的是精神病,不上班,偷偷在家练法×功,你没看新闻吗?我姥爷说,练那个功的都是精神病,要抓起来的。

新闻我看,这功那功我也知道,但我以为新闻就是新闻,跟我的生活无关。那个女孩,本来应该是我童年里最美好的存在,可是美好本身却来自一场不可饶恕的丑行,这让我无法接受。曾有一刻,我甚至觉得,连我喜欢黄姝也是一种犯罪。罪大恶极。

冯雪娇后来说的话,我接收得有些跳跃:黄姝的妈妈以前是音乐附中的声乐老师,离婚有些年头了,自己带着黄姝过,后来受坏人教唆,接触了法×功,很快走火入魔,没多久警察上门来抓她,她已经被坏人带着逃跑了,撇下黄姝一个人,黄姝现在住在她舅舅家。警察频繁来找黄姝,都是为了抓她妈妈,只要她妈妈联系她,必须马上跟警察汇报。冯雪娇说,警察还让老范儿帮忙密切监控黄姝,老范儿觉得这样不好,结果被警察批评教育了。冯雪娇说完,见我没什么反应,撞了一下我的胳膊,瞪大眼问,王頔,你不是喜欢黄姝吧?我回过神,说,你傻逼啊。冯雪娇竟然没太生气,说,你说脏话,你不是好人,你要再敢骂我,我就跟别人说你喜欢黄姝。我赶紧岔开话题,问她,这些都是你爸跟你说的?冯雪娇说,不是,我爸从来不听我讲学校的事,我也不爱跟他说,我妈比他还忙。我都是听我姥爷讲的,我姥爷也是警察,退休了。